文 | 许伟明
我的一位朋友老张,家在黔东南黎平县的一个侗族寨子。寨子位于山腰,原本村里和外界交通不是很便利,村里的侗戏、习俗、手工艺等都保留得很好。五六年前,周边的镇子旅游大开发,游客也涌到村里来,村子的光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
我在2014年第一次到老张的侗寨。寨子里有一眼清净甘洌的山泉,村民们很爱惜它,在泉眼处准备了一个铁瓢来供人直接喝,泉水往下走一小段,蓄了一个小池子用来洗菜,再往下还有另一个小池子是用来洗衣服的。
按照寨里的约定成俗,人是不能在泉眼直接伸手接水,更不能洗脸、洗脚,否则把下游的几个小池子也一并弄脏了。泉眼旁还竖了一个牌子进行告示。但仍然有一些人无视告示,在那里洗手洗脸、玩水嬉闹。村子的道路上到处是外来的车辆,外来的游客和外地的口音。整个白天,寨子里闹哄哄的,本寨的人被淹没了。虽然寨里的人也有一肚子的意见,但侗族人毕竟是很热情好客的,很多意见都忍在自己肚子里。
2015年的秋天,我又去了一次那个侗寨拜访老张。那时候贵广高铁已经开通,村里的游客更多了,外来的车辆在进村山路上排起上公里长队,那眼泉水也被玩坏了,本村的人远远地坐着。他们自己原本的生活被严重挤占,但又没有太多办法,只是更沉默了。
游客的增加一定程度上给寨子里带来了就业的机会,比如客栈、餐馆多了起来。不过与此同时,它也带来了文化生态的大变迁,很多原有的生产生活场景不服存在,许多具有民族特色的工艺和文化生活也趋于萎缩。在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,两者之间难以找到最佳的平衡点,这大概也是当天很多乡村进行扶贫开发的普遍困境。
现如今,扶贫开发已经成为中国的重要战略,按国家的部署,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的脱贫。未来的这两年半时间内,需要脱贫的人口将近3000万人,其中还有很大比例是自然和生产条件最差的“硬骨头”。干部们想尽办法要在农村里发展可以扶贫的资源,这种情况下,很多贫困地区的非遗等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就是必然的。
我们看到已经有很多地方在宣传“非遗扶贫”的模式了。乡村的艺人匠人被组织起来,借助互联网的便利,把原来快濒危的产品卖向更广阔的市场,然后让村民们脱贫致富,这当然是好事了。
理想很美好,但用大跃进的办法最容易把好事干成坏事,只怕最后不仅不能长久脱贫,还把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也给毁了。“非遗扶贫”,作为一种口号也好,一种路径也罢,但文化遗产作为不可再生资源,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慎之又慎。
首先,并不是所有的非遗项目都是拿来搞“开发”的。
文化部在2012年颁布的《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》中指出,生产保护性主要是在传统技艺、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。这几个领域的共同点是,非遗能落实为具体的产品。现如今,我们最常看到的也是这些案例,比如具有特色的刺绣、织锦、竹编、银饰等等的开发利用。
而其它的无法落实为实体产品的项目,轻易进行开发,并不利于文化的保护。例如文章开头提到的侗族寨子,把村子完全敞开来迎接游客,改变了民族村寨的生活场景、文化生态,从对习俗等的保护而言,客观上带来的破坏的效果。
我们当然不能站在一种静止的立场上,要求某个地方、族群维持原状,那是不现实的,违背了文化流变的实质。每个地方和每个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,扶贫应该是为他们提供这种机会。但同时,我们也不能因为某个地方经济的贫困,就认为有理由不顾当地文化的传承保护,而强行植入某一种产业的发展。
还有,非遗扶贫很容易引向非遗的产业化,而产业化的发展,又需要高度警惕文化多元性的萎缩。
事实上,每个地方的某一项非遗,都比我们想象的都更为丰富。以刺绣为例,即便在一个小山村里,不同绣娘的作品也有着极大的差异,从针法、配色、精细程度,到内容题材等,都会因为每个绣娘的经历与偏爱的不同而不同。而大到一个民族,不同分支、不同地区的刺绣,更有着更为丰富的差异性。
可以想象的一个情况是,如果某个村子的刺绣在“非遗扶贫”的名义下进行开发利用,很容易就会进行各种合作社的建设,并在某个公司的整合下,绣娘们被编入到某一个生产链条之中。原本刺绣是极具个人性的创作,但在一个追求效率的链条里,某个绣娘只可能负责某一个环节。这样的的后果是,刺绣将不再能体现不同绣娘的创造力,萎缩为某一个公司的设计产品,丰富性不见了,这当然背离了非遗保护的出发点。
除了刺绣之外,其他种类的非遗的产业化之路,何尝不也如此呢。虽然这种产业化之路,确实有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提升。但从长远而言,如果非遗的开发利用的后果是从形式到内涵的单调化、无趣化,那这种开发无异于“破坏性的保护”。
在2013年,我曾经做过一个统计,当时中国592个国定贫困县名单,和前三批次的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富集县的名单,有着很高的重合度。简单而言,很多经济贫困的地方,文化资源是很富饶的。在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,非遗当然更应被视为这些贫困地区的战略资源。但非遗又不仅仅是资源,而是一种活生生的文化,一旦在开发中消失了,这些地方就真的只剩下贫困了。